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标委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有关方面申报项目的基础上,我会组织专家对《水力聚氨酯碎石生态护坡工程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审查,上述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将项目名称、主要起草单位等项目信息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站公示。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严把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建议和要求,请与秘书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