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公室对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申报的《化学污染物累积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立项条件,同意立项。标准编制工作由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相关单位牵头。
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强化编制质量管理,增强标准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为使立项标准的制定具有广泛性和科学性,欢迎有参与该团体标准编制工作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与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公室联系。